應納稅所得額 = 偶然所得
應納稅額 = 應納稅所得額 × 稅率(20%)
偶然所得,以個人每次取得的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不扣除任何費用。以每次取得的該項收入為一次。
應納稅所得額 = 偶然所得
應納稅額 = 應納稅所得額 × 稅率(20%)
偶然所得,以個人每次取得的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不扣除任何費用。以每次取得的該項收入為一次。
| 偶然所得
偶然的所得,是指個人得獎、中獎、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質的所得。 個人在各行各業(yè)因作出突出貢獻而從省以下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取得的一次性獎勵收入(不論獎金來源何處),也屬于偶然所得的征稅范圍。
偶然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
對照個稅稅率表時,不要以當前月工資收入所得來比照,要先計算出本月的應納稅所得額, 再用此應納稅所得額與 上表比照,方能得到正確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shù)。
偶然所得,以個人每次取得的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不扣除任何費用。以每次取得的該項收入為一次。 應納稅額 = 應納稅所得額 × 適用稅率 = 每次收入額 × 20%
| 案例說明
1、A同學購買福利彩票中獎5000元,他應納所得稅多少,最后實際得到多少錢? 由于對于福利彩票、體育彩票中獎不超過1萬元免交個稅的規(guī)定,所以A同學不用繳納個稅,實際到手的獎金就是5000元整。
2、B同學購買福利彩票中獎5萬元,他應納所得稅多少,最后實際得到多少錢? 由于偶然所得超過1萬元,需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所以B同學 應納稅額 = 50000 * 20% = 10000元
偶然所得,以個人每次取得的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不扣除任何費用。以每次取得的該項收入為一次。 應納稅額 = 應納稅所得額 × 適用稅率 = 每次收入額 × 20%
| 常見問題